居住台中20多年來,習慣之餘,難免為了台中地區的開發延宕、官員顢頇而生悶氣,因為我真的看不到台中有什麼好建設。
細節略過,例如早前說過的行動台中、虛假網站內容、捷運爭議,更多的是炒地皮、選擇性忽略區域、瞎掰重大建設(『重大建設』是有定義的,不是隨手說說)…….前任市長任內的洲際棒球場變成現任政績、研考會的開會紀錄流於形式、美美的路樹沒事挖掉重種、功能正常的排水溝刨除重蓋、深具意義的中港路改為不倫不類的台灣大道等,除了上位者喜愛藝文因而蓋了圓滿戶外劇場、文心公園之外,我看不到長遠規劃。
很久沒有寫什麼,因為『狗吠火車』的結果不想可知,這次因為『秋紅古廣場』我查了些資料,發現『這實在太離譜了』!!
(圖片來源)
首先來看看相關資料:
1.秋紅谷廣場/維基百科
2.鄉林勝訴案 胡志強:秋紅谷「寸土不讓」/蘋果新聞
5.網友分享:多事之『秋紅古』
蘋果新聞說:
台中市長胡志強說,很奇怪,市府政一切依法處理,當時建設公司一直要求2案(秋紅谷、會展中心)合併,市府告知他們要去向中央爭取,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意才行,他們報了2次都不同意,「不能在報時就一直延誤工期啊!」
胡自強認為,怎會一、二審不同的結果,這種判決超越民眾能瞭解的程度,和法律觀念不相符合。當時市府去函催促建設公司,他們完全不理會只一直往台北跑。
我不懂:
1.台中市的開發案需要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意才行?
2.延誤工期是違約行為,可以走法律索賠,台中市竟然直接片面毀約?
3.一、二審結果不同是很常見的法律判決,甚至三審都可能大翻牌,市長比我還不懂?
4.人家往台北跑,不是你叫他們去向中央爭取的嗎?
此外:
1.台中市目前排水正常,就算豪大雨也僅僅只會局部小淹,設定『滯洪』功能只是強加理由,因為原址挖出一個超級大洞,只好以此方法處理掩蓋大坑洞。
2.已經完工,目前的『秋紅古廣場』因前述原因高度極低,平常時間需依賴機器不斷補水、抽水以維持活水,豪雨時節一旦抽水機異常將變成大水池,且淹沒所有建築物,維護成本更不用說了。
3.若三審結果同二審市政府敗訴,不僅目前建設花費的3.13億公帑付之一炬,更可能被鄉林集團要求鉅額賠償,這責任誰扛?
不清楚法院判決何時底定,『對司法有信心』只能說說,太多官司纏訟多年不見進度,如果真的市政府敗訴(個人覺得很有可能,以回歸原始合約),很有可能『秋紅古廣場』將變成媒體所稱的『最短命的公園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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